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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政策查询
Lenovo Think 保修服务
文章编号:OT1200477870343      2007-1-15

Lenovo Think 产品三包服务实施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电脑三包”)于2002年9月1日正式实施。 联想对政府此项保护消费者利益的举措完全支持。在具体实施层面,为配合此规定的实施,联想针对相关产品的服务向中国大陆计算机消费市场做出以下承诺。若联 想Think产品有限保修服务方面的其它规定、承诺与本《措施》有冲突的, 按本《措施》执行。若本《措施》与三包规定有冲突的,按三包规定执行。联想对本措施内容拥有最终解释权。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措施适用于在中国大陆地区发布并在2005年5月1日之后经合法渠道销售给个人消费者的联想Think个人电脑产品。 销售日期依据消费者提供的有效购货发票为准。具体产品清单详见电脑三包附录《实施三包的微型计算机商品目录》。
第二条 基本概念
在中国大陆地区发布及销售的机型
联想Think个人电脑产品的型号编排规则为7位数字或字母,例如2668CC2,前四位数字代表产品家族ThinkPad T43系列,后三位数字字母代表机型和发布、销售的国家或地区代码。
查询详细产品列表,请登录 Think网站: http://www.thinkpad.com/cn
或拨打全国售前免费热线800-818-4465(在未开通800的地区拨打0755-86365466)。
或拨打全国售后免费热线800-990-8888(在未开通 800 的地区拨打010-58851110)向联想Think产品售后服务支持处查询。
个人消费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
消费者须持有抬头为个人姓名的商业零售发票。为保障发票的有效性及个人消费者的自身利益,请通过联想Think授权经销商处购买或通过联想Think网站: http://www.thinkpad.com/cn 联系购买联想Think产品。
有效发票
使用国家税务局规定的正规商业零售发票。发票上缺少以下内容中任何一项的均被视为无效发票。
购机人名称
购买机器日期,包含年、月、日
购买机器的机型,逐一列出
购买机器的序列号,与机型相对应逐一列出
外设(如显示器)、选购件要分别列出名称、规格、序列号或选件条码号
产品价格
如发现消费者使用虚假发票的,联想保留向工商部门通报、检举的权利以及拒绝服务的权利。
联想Think产品保修卡(三包凭证)
联想Think产品保修卡是三包凭证之一。在个人消费者购买联想Think产品时,应在开箱验机后,立即按要求填写保修卡并要求经销商加盖公章, 否则将被视为无效。 通过直销渠道购买产品的消费者不需要加盖经销商公章。
在三包有效期内发生维修、换货、退货时,保修卡和发票均为重要的三包凭证,缺一不可.如果消费者丢失保修卡或发货票,须与原经销商联络,提供原购机发票“存根联”复印件或保修卡号,否则联想有权拒绝其维修、换货、退货的要求。
退货、换货由销售者处理;修理由联想授权服务商处理。
经销商可在为消费者退货、换货之后再按照联想相关规定与联想退换。此过程与消费者无关。
第三条 三包有效期
符 合《实施三包的微型计算机商品目录》的联想Think产品三包有效期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执行。原联想Think产品 标准保修期不足三包规定的,按三包规定执行,原保修期超过三包规定的,三包有效期内按三包规定执行,三包有效期外按原保修规定执行。
三包有效期可从政府发布的《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文件中获得或查询相关政府部门的网站。
联想Think产品的保修期可从机器保修卡、联想网站获知或致电联想Think产品免费售后服务热线800-990-8888 查询。
第四条 开箱即损
根 据电脑三包规定,自有效发票上记载购买日期起的7个日历日内,微型计算机主机、外设商品出现电脑三包中《微型计算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时,消费 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第8个日历日到第15个日历日内,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
联想Think技术支持中心(全国免费电话 800-990-8888)是联想中国唯一授权为联想Think产品提供软件技术支持的组织。
需要强调的是依据《微型计算机商品性能故障表》,以下故障不在修理、退货、换货之列:
未在产品说明书规定的使用状态下使用或未按常规正常使用而造成的故障。
台式微型计算机主机和笔记本微型计算机机箱曾被非联想Think授权人员打开过的情况。
根据电脑三包的规定,所有性能故障的判断应在机器标准配置下,并在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状态下进行。
第五条 重复维修
在 微型计算机整机的三包有效期内,即有效发票购买日起的一年内,计算机主机、外设商品发生《微型计算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经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 使用,即第二次维修后,整机三包有效期内再次发生《微型计算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情况下,消费者可以凭服务单要求销售者换货。
第六条 维修时间超长
送 修的情况下,维修时间从消费者送机器到Think服务站,且Think服务站接受服务开始,到Think服务站通知消费者或其委托人取机为止。上门维修的 情况维修时间从Think服务站接受服务开始,到Think服务站上门维修服务完成为止。维修期间因联络消费者、等待消费者所占去的时间须从维修时间里扣 除。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时间延误须从维修时间里扣除。
因为等待备件而使维修时间超过60个工作日的,消费者可以要求销售者换机。
因为修理者自身原因而使维修时间超过30个工作日的,消费者可以要求销售者换机。
第七条 退货与换货
符合电脑三包换机和退机条件的,一律按电脑三包规定予以处理。
第八条 其它
针对电脑三包及本措施规定之外的争议,由相关方面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