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服务有效期为一年,服务次数为一次, 自客户购买本服务所绑定机器之日起算,在客户索取服务时,需要客户出具购机发票,如果客户不能出具有效的购机发票,则以联想服务ePack销售系统注册之日起计算。 本服务仅为客户购买的指定机器内的硬盘提供一次数据恢复服务,服务期满后,即使您未提起任何数据恢复方面的需求,联想、联想销售商和联想授权服务商再无义务为您提供本协议项下的服务,亦不再退还任何费用。 同意向客户提供或实际向客户提供本服务并不意味着、也不保证客户的任何或所有数据将会得以恢复。 在提供服务时,客户的故障硬盘必须处于保修期内。 展开>>
在将故障硬盘交付联想前,鉴于数据恢复过程中客户须将故障盘里能读取的全部数据进行备份,联想不对该类数据提供任何备份义务,亦不对该数据在数据恢复过程中的丢失或毁损承担责任。
在数据恢复过程中,故障硬盘可能显现出在您交付前或技术人员检测前未预见的潜在故障。
基于硬件原因,在进行数据恢复时可能需要打开硬盘盘体(即开盘);开盘将对盘体造成不可逆的物理影响甚至损坏,也可能使二次(后次)开盘恢复数据的成功率低于首次(前次)。
本服务适用于您购买本产品时锁定的一台ThinkPad品牌的笔记本内的生产配置的机械硬盘,但不包括固态硬盘。
对分属不同客户的故障硬盘予以独立包装并采取加贴保密封条或其他保密措施。
本服务仅针对硬件原因(如坏道或磁头损坏等原因导致的硬盘无法识别现象)导致数据丢失的情况,尝试性地恢复故障硬盘上的数据。
在数据恢复的过程中,客户可电话联系联想客户服务中心或者联想指定的授权服务商了解数据恢复进度,该客户服务中心或授权服务商将按照客户所确认或同意的电话、邮件等方式予以及时回复。
已恢复的数据将通过光盘等特定介质并采取密码加密后交付给客户,但仅限8G数据以内;如数据超过该限值,则客户需自行提供移动硬盘或其他存储介质。
已恢复的数据将会在首次提供该数据给客户之日起保存10(十)个工作日(“保存期”),保存期届满后即予销毁。保存期内客户如需要联想再次提供所恢复数据的,客户应另行承担费用并提供存储介质。
联想可将本服务或其项下具体服务事项转托给合格的服务商。
不对软件原因导致的数据丢失、毁损进行恢复;
不对客户硬盘能正常读取的数据进行备份;
不负责恢复硬盘内的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也不提供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安装;
不对被盗、抢或遗失期间或因此而导致的数据丢失提供本服务;
不对产品经用户或非联想授权服务商擅自维修、改装过且实质影响了数据恢复而提供本服务;
不对人为原因或未成年人不正当使用而导致的数据丢失提供服务;
不提供本协议未明确表明的任何活动或服务。
联想检查故障硬盘后,自客户电子邮件(或联想同意的其他书面方式)确认所需进行数据恢复的文件列表后五到七个工作日内,完成数据恢复。但通过开盘进行数据恢复通常需要更长的时间。
客户知悉以下风险并同意接受以下风险:
客户保证其在服务实施前已经完整、清晰、真实、准确地说明了故障硬盘的实际情况以及数据恢复的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文件列表、文件格式等信息)。
客户确认所提供的联系信息真实无误,且联想可使用该联系信息与客户进行联系、数据确认等。
客户应就所要求的硬盘数据列表等事项给予及时确认。
客户应当在接到数据恢复服务结果后2(贰)个工作日内(“验收期限”)验证数据并反馈;如未能在验收期限内回复,则默认为客户已经认可并接受数据恢复结果,客户接受此默认规则及其后果。
客户应按照约确认完成服务。
“保密信息”是指在以下条件下由客户向联想交付的载体中所载有的信息:
(A)在交付时于载体上或相关文件上标明为保密(或有类似标记)的;且(B)联想或其指定的授权服务商书面确认收到该载体。除非按照本协议明确规定,客户将不会向联想提供保密信息。
就从客户处获得的客户保密信息,联想保证和承诺:(A)将以保护其自己的保密信息的合理谨慎程度来保护客户的保密信息;(B)不将保密信息用于协议项下活动之外的其他用途;及(C)不将保密信息披露给除因工作需要而“需要知情”的涉及本协议项下活动的联想或其关联机构、合作方的管理人员、雇员及专家顾问之外的任何其他人。“关联机构”指被一方控制、或控制该方,或与该方受共同控制的机构。这里的“机构”指任何公司、企业或其他法律实体;“控制”是指直接或间接的拥有影响所提及机构管理的能力,无论是通过所有权、有投票权的股份、合同或其他方式。
联想及其关联机构将在其经营业务的任何地方存储、处理和使用客户的交易及联系信息。上述信息将为双方的合作关系而处理和使用。联想也可能为业务目的将客户提供的个人信息提供给联想的承包商、业务伙伴及指定方,或者根据法律的要求披露客户提供的信息。如客户向联想提供属于第三方的个人信息,客户应保证履行了法律要求的相关义务(包括但可能不限于:已经通知了该第三方或已经获得了该第三方的同意)。
本协议规定的联想的义务不适用以下信息:(A)在披露时已属于或在披露后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但因联想违反保密义务所导致的除外;(B)在披露时联想已经掌握的且对其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信息;(C)在未违反本协议的情况下联想从客户之外的来源获得的信息;(D)由客户在未附带保密义务的情况下提供给第三方的信息;(E)联想未利用客户披露的信息独立开发的信息;或(F) 联想可以按照法律要求向法院、仲裁机构、政府部门或股票交易所披露保密信息。
本协议项下的有关载体或相关文件上所标明的保密期限均自该特定保密信息披露时起算。除非双方在有关载体或相关文件上对该特定保密信息的保密期限另有规定,否则保密期限按2(两)年规定执行。
本赔偿责任限制条款将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适用。
如因有证据证实的联想违约、过错或侵权而造成客户损失,联想将承担赔偿责任,但该赔偿责任限于:(a)人身伤害造成的损害;(b)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的有形资产的直接损失,及(c)任何其它实际直接损失或损害,该等最高赔偿额为在损失发生当季联想实际提供的服务所应得的服务费用。且为联想与联想销售商或各类服务商共同承担的最高限额。
尽管有上述约定,联想、其销售商、各类服务商不对以下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即使其已被告知该等损失或损害发生的可能):(a)与客户购买替代产品或服务的费用相关的损害赔偿;(b)偶然的、特殊的或间接的损害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宕机损失、利润损失、数据丢失、第三方异议或索赔等)。
因下列原因导致的一方无法履约的,该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需及时通知另一方,且需及时提供政府的有效证明:
自然灾害(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洪水、暴雨、台风、雷击)、战争、恐怖活动、核事故等不可抗力;
因火灾、爆炸以及市场上通常的原材料短缺。
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均不能排除或限制任何成文法规规定,不能放弃或限制消费者的权利。
请保留您的发票作为购买服务的证据。如您无法提供发票,则以联想提供的或能够确定的信息为准。
您购机之日或购买服务之日以正式发票购买日期为准,如有确切证据能够证实实际购买日期与发票日期不同的,以实际购买日期为准。
您和联想均不能在诉讼事由发生两年后再提出任何诉讼请求,除非当地法律对诉讼时效另有规定。
如果是非因您或联想的原因造成您或联想不能履行本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您和联想均可不承担任何责任。
在未获得联想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您不得转让本协议或您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指派他人承担您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任何上述行为将被认为是无效的。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不包括香港、台湾和澳门地区法律),但排除冲突法的适用。因本协议的执行、解释以及与此有关的一切争议和纠纷均应提交联想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裁决。
注意:请您仔细阅读本联想Thinkpad全面意外保护服务协议(“本协议”),尤其是其中的粗体标示、特别提示或说明等内容。联想(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称“联想”)将依据本协议向您提供ThinkPad全面意外保护服务,只有当您完成注册时,联想才会向您提供服务。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中的条款或您的机器型号不属于您所购服务产品所适用的机器范围内的,请尽快将您所购服务产品退还给原销售商,并可要求其退款。如您所购服务产品已在联想服务系统中完成注册,则不可以要求退款。
您必须先接受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才能使用本服务。签署本协议时,您必须达到适用法律规定的具备法定行为能力的年龄;如果您不具备法定行为能力的年龄,须由您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完成协议的签署。您点击“我同意”或“我接受”等按钮表明您确认同意或接受本协议。 展开>>
本服务是联想为您在标准保修服务承诺外提供的有偿服务。您在购买本服务时,该有关联想Thinkpad电脑应仍处于联想产品保修期内(包括标准保修服务期和 / 或您通过购买服务产品从而延长的产品保修期)。本服务有效期及范围可能与联想的标准保修服务以及其它任何适用的延长保修服务重叠,但本服务不可替代联想的标准保修或其它任何适用的延长保修。与机器相关的随机附带的标准保修服务承诺以及任何适用的延长保修的条款与条件在单独协议中为您提供,它们不属于本协议的一部分。
本服务适用于联想Thinkpad电脑(也称“产品”)生产时配置的内置部件,比如主板、声卡、显卡、CPU、内存、显示屏、硬盘、键盘、电源适配器、网卡、触控板、其它小电路板、风扇、散热片等。外部组件(比如电池、外挂光驱、鼠标等)和非出厂配置的部件不在本服务范围内。
在通常使用过程中,因意外事故(如:液体意外泼溅、意外跌落或碰撞、外力挤压、异常电流冲击)而造成联想Thinkpad电脑出现不在正常保修范围内的部件物理损坏(“意外损坏”)属于本服务所涵盖的范围,将由联想根据本协议约定提供相应的维修或更换服务。
1)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地震、洪水、暴雨、台风、雷击)而导致的损坏;
2)因战争、恐怖活动、核事故而导致的损坏;
3)因火灾而导致的损坏;
4)因人为原因或主观故意(包括但不限于有明显钝器打砸痕迹)、未成年人不正当使用而导致的损坏;
5)被盗、被抢或遗失;
6)正常合理使用造成的消耗或损坏(如:外壳、接插部件的自然消耗,磨损及老化);
7)产品经您或非联想授权服务商擅自维修、改装过;
8)其他超出本服务保护范围所列的意外损坏的情形。
1、本服务产品的服务期限为注册之日起一年,但不得超过您ThinkPad电脑的保修服务期限。
2、您必须向联想或您从其购得服务的联想认可的销售商付款。
3、根据本协议的约定,且您一次性付清本服务价款,联想将以更换部件或更换产品的方式对您的产品进行维修,并且是否更换部件或更换产品由联想自主判定。但无论更换部件还是更换产品或者是二者先后均有发生,对于累计维修总金额超过您购机发票所标示的合理购机价格的 150% (百分之一百五十)(当无法提供发票时则 按 6000(陆千)元人民币计 )的款额部分需由您另行承担并应于实际服务开始前支付完毕。
1)所更换的部件的价格以届时联想通过授权服务商对外公布的价格为准 ;所更换的产品的价格以届时联想官方网站上的媒体价格为准;
2)所更换的部件或所更换的产品的性能不低于原先部件或产品的主要性能,更换下的部件或产品归联想所有;
3)所更换的部件享受与整机保修期一致的(尚未届满的)保修期;如发生更换产品,所更换的产品不再重新计算保修期,享受与原损坏产品一致的(尚未届满的)保修期;
4)首次更换产品后,本协议即终止,就所更换的产品除上一款所述保修期内的服务外联想不再提供本协议项下任何服务 。
以产品标准保修时间为准(周一到周五 8:30-17:30;周六、周日及国家法定假日休息)。
考虑到意外损坏造成的故障通常比较复杂,当产品发生意外损坏时,需要您送到联想特别指定的授权服务商维修。
1、注册时效: 您应当在购买本服务后 30(三十)天内及时注册,逾期将无法注册;只有注册后,发生本协议项下意外损坏时联想才提供服务,如您在购买本服务后在注册期限内没有进行注册,则视为您主动放弃要求联想根据本协议提供服务的权利,您亦不得以未享有服务为理由而要求联想或本服务产品的销售商退款;
2、注册方式: 拨打产品标准保修电话(800-990-8888)或登陆服务网站注册模块注册服务产品(http://think.lenovo.com.cn);
3、出厂已经配置本服务的机器或者通过联想 ePack网上系统购买本服务,服务注册由联想完成,您无须再单独注册。
个人客户及商业客户致电产品标准保修电话 8 00-990-8888 ,大客户致电联想大客户服务专线。
1 、联想保证其将以合理的技能和注意提供本服务。
2 、如果损坏是由于您的故意或纵容而导致的,您为了获取本协议下的利益而采取隐瞒、欺诈等不当手段或方法,则联想不提供本服务。
3 、如果因为有证据证实的联想的过错或其他责任给您造成损失,您可以要求联想赔偿,但是无论您请求赔偿是基于何种原因(如根本性违约、过失、不当陈述或其他合同或侵权之因),联想仅对如下范围内的损失承担责任:1、身体伤害(包括死亡),对不动产或有形动产的损坏;2、其他实际直接损失。以您因本服务而实际支付的服务费数额为限。该限制同样适用于联想销售商和各类服务商,为联想和销售商、各类服务商共同承担之责任的上限。
4 、尽管有其他约定,在任何情况下,联想和其销售商、各类服务商不对下列情况承担责任:一:第三方提出赔偿请求;二:您的记录或数据的丢失或毁损;三:特殊的、偶然的或间接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利润损失和施救费用),即使联想、销售商和各类服务商已经知悉此种损失可能发生。
1 、在维修时,您应按照联想的要求提供相关信息,以便联想判断是否属于本协议意外损坏的范围;
2 、您应备份并保存所有软件和数据(联想建议您定期备份,并应当在联想提供服务前及时进行备份),联想不对您的软件或数据的丢失或损坏负责;
3 、在故障产品进行维修前,您应卸载基本设备中的所有插件;
4 、您应配合联想或联想授权服务商的工程师完成意外损坏的报告书,并签字或盖章确认;
5 、如果您或其他人对产品进行了维修或试图进行维修,则联想或销售商、各类服务商不会向您退还任何费用。
1 、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均不能排除或限制任何成文法规规定,不能放弃或限制消费者的权利。
2 、请保留您的发票作为购买服务和享受服务的证据。如您无法提供发票,则以联想提供的或能够确定的信息为准。
3 、您购机之日或购买服务之日以正式发票购买日期为准,如有确切证据能够证实实际购买日期与发票日期不同的,以实际购买日期为准。
4、您和联想均同意,本协议项下所有交换的信息均是非保密性的,如果您或联想要求交换保密信息,必须另行签署保密协议。
5、您和联想均不能在诉讼事由发生两年后再提出任何诉讼请求,除非当地法律对诉讼时效另有规定。
6 、如果是非因您或联想的原因造成您或联想不能履行本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您和联想均可不承担任何责任。
7 、在未获得联想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您不得转让本协议或您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指派他人承担您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任何上述行为将被认为是无效的。
8 、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具强制执行力,并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9 、仅在中国大陆区域内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除外),联想才会提供本服务。
10 、本协议条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除外),但排除冲突法的适用。因本协议执行、解释以及与此有关的一切争议和纠纷均应提交联想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裁决。
注意:请您仔细阅读本ThinkPlus延保服务协议(“本协议”),尤其是其中的粗体标示、特别提示或说明等内容。联想(北京)有限公司(下称“联想”)将依据本协议向您提供ThinkPlus延长一年送修服务,只有当您完成注册之后,联想才会向您提供服务。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中的条款或您的机器型号不属于您所购服务产品所适用的机器范围内的,请尽快将您所购服务产品退还给原销售商,并可要求其退款。如您所购服务产品已在联想服务系统中完成注册,则不可以要求退款。
您必须先接受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才能使用本服务。签署本协议时,您必须达到适用法律规定的具备法定行为能力的年龄;如果您不具备法定行为能力的年龄,须由您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完成协议的签署。您点击“我同意”或“我接受”等按钮表明您确认同意或接受本协议。 展开>>
除本协议列明的内容,本协议还包括本协议援引的相关的联想产品标准保修服务承诺和联想确认的您选择相关服务的协议 (统称本协议)和配套机器清单。本协议是联想为符合适用条件的机器在约定期限内提供约定的维护服务(简称“服务”)的唯一、完整、排他的协议。本协议将替代先前您和销售商或联想之间与本协议项下服务相关的所有书面文件或文书往来。 联想授权服务商将提供以下方式的服务:按照正常工作日,一星期5天,每天9小时。联想仅向本协议随付的机器清单中列明的机器(统称“机器”)提供服务。 本协议项下服务并不对原机器的标准保修服务的范围进行变更。
原机器仍在联想确认的机器的保修范围内 ; 2)您按照随附的注册程序进行了有效的服务注册。但服务不适用于诸如电池、框架、覆盖物等机器的外部零部件或配套物。
产品无Think系列产品标识,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或产品合格证,或产品上的编号曾被删改或去除;
产品因不适当的安装、使用或在非正常的工作环境中使用(如温度过高、过低,过于潮湿或干燥,海拔过高,电压或电流不稳定,零地电压过大等等)所致的故障或损坏;
产品因误用、滥用(如超出工作负荷)和不适当的维护保管 (如碰撞、浸水)、意外 (如火灾、爆炸) 或自然灾害(如雷电、地震、台风等)所致之故障或损坏;
产品由非联想或联想授权服务商技术人员维修、处理或更改;
因使用未经授权允许在Think系列产品上使用部件导致的故障或损坏;
因使用过期、非合法授权、非标准或未公开发行的软件导致的故障或损坏;
产品因其它非产品自身质量问题所致之故障或损坏。
联想在授权服务商的服务中心提供本服务,称为送修服务。 就本服务而言,如果您要求联想提供其所规定的服务,联想将按照前述“本协议的内容”中体现的服务范围提供服务。
如果服务涉及到机器或零件的更换,则更换下的机器或零件属于联想的财产,更换上的机器或零件属于您的财产。您声明所有被更换的零件均是原件(原厂商提供或经原厂商合法授权使用的产品或零部件)和未作改动的。更换上的零件可以不是新的,但必须是能够良好运作,至少应和被更换下的零件性能相当。更换上的零件将承担更换下的零件的功能。 在联想授权服务商更换机器或零部件之前,您同意移除所有不属于联想服务项下的零件,您也同意该被更换的机器或零部件不存在任何限制其更换的法律上的义务或限制。
联想将承担您机器的如下损失:
1) 在联想或其授权服务商占有期间发生的损坏或损失(送修人无合理理由超过约定提取日期没有提取的除外);2) 在联想或其授权服务商付费的运送过程中发生的损坏或损失。
您同意负责取得所有者的授权,以使联想可以向您不拥有所有权的机器提供服务。
您同意将按照联想的下述指示行事,以获得联想提供的服务:
1)遵守联想或其授权服务商提供的故障判定,故障分析和服务要求程序; 2)备份机器中所有的程序和数据。
您将对服务的所有结果负责;
向联想或其授权服务商提供便利,自由和安全的机会,使联想能够履行相关义务。
联想将向您或您的授权使用者提供一个维护服务订单,该订单将授权您享有您购买的服务,您应负责保有维护服务订单。
您享有的服务将按照该保修扩展服务订单的规定,自机器保修期起始之日起1年、2年、3年、4年或5年后终止。保修期自原机器首次实际购买日起算,并以符合该实际情况的机器销售发票日期为准(如无有效销售发票,则保修期将自机器出厂日起算,且如果机器发票日期晚于产品实际交付日的,保修期自产品实际交付日起算)。
您必须向联想或您从其购得服务的联想认可的销售商付款。
联想保证其将以合理的注意和技能提供上述服务。
本保证是您排他性的保证,并将替代所有其他明示或默示的保证或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关于适销性或适用于特定用途的默示保证或条款。
如果因为有证据证实的联想的过错或其他责任给您造成损失,您可以要求联想赔偿。但是无论您请求的基础(如根本性违约,过失,不当陈述或其他合同或侵权之因),联想仅对如下范围内的损失承担责任:
1)身体伤害(包括死亡),对不动产或有形动产的损坏;
2)其他实际直接损失不超过您根据本协议支付的全部服务费数额。
该限制同样适用于Think系列产品的销售商和各类服务商,该限制为联想和销售商、各类服务商共同承担之责任的上限。
在任何情况下,联想和其销售商、各类服务商均不对下列任何情况承担责任:
1)第三方提出赔偿请求(上述第一项除外);
2)您的记录或数据的丢失或损坏;
3)特殊的,偶然的或间接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利润的损失和施救费用),即使联想、销售商和各类服务商已经知悉此种损失可能发生。
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均不能排除或限制任何成文法规规定,不能放弃或限制消费者的权利。
请保留您的发票作为购买服务的证据。如您无法提供发票,则以联想提供的或能够确定的信息为准。
您购机之日或购买服务之日以正式发票购买日期为准,如有确切证据能够证实实际购买日期与发票日期不同的,以实际购买日期为准。
您和联想均同意,本协议项下所有交换的信息均是非保密性的,如果您或联想要求交换保密信息,必须另行签署保密协议。
您和联想均不能在诉讼事由发生两年后再提出任何诉讼请求,除非当地法律对诉讼时效另有规定。
如果是非因您或联想的原因造成您或联想不能履行本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您和联想均可不承担任何责任。
在未获得联想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您不得转让本协议或您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指派他人承担您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任何上述行为将被认为是无效的。
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具强制执行力,并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仅在中国大陆区域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除外),联想才会提供本服务。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不含香港、台湾、澳门地区法律),但排除冲突法的适用。因本协议的执行、解释以及与此有关的一切争议和纠纷均应提交联想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裁决。
注意:请您仔细阅读本ThinkPlus延保服务协议(“本协议”),尤其是其中的粗体标示、特别提示或说明等内容。联想(北京)有限公司(下称“联想”)将依据本协议向您提供ThinkPlus延长一年送修服务,只有当您完成注册之后,联想才会向您提供服务。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中的条款或您的机器型号不属于您所购服务产品所适用的机器范围内的,请尽快将您所购服务产品退还给原销售商,并可要求其退款。如您所购服务产品已在联想服务系统中完成注册,则不可以要求退款。
您必须先接受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才能使用本服务。签署本协议时,您必须达到适用法律规定的具备法定行为能力的年龄;如果您不具备法定行为能力的年龄,须由您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完成协议的签署。您点击“我同意”或“我接受”等按钮表明您确认同意或接受本协议 展开>>
除本协议列明的内容,本协议还包括本协议援引的相关的联想产品标准保修服务承诺和联想确认的您选择相关服务的协议 (统称本协议)和配套机器清单。本协议是联想为符合适用条件的机器在约定期限内提供约定的维护服务(简称“服务”)的唯一、完整、排他的协议。本协议将替代先前您和销售商或联想之间与本协议项下服务相关的所有书面文件或文书往来。
联想授权服务商将提供以下方式的服务:按照正常工作日,一星期5天,每天9小时。联想仅向本协议随付的机器清单中列明的机器(统称“机器”)提供服务。
本协议项下服务并不对原机器的标准保修服务的范围进行变更。
1)原机器仍在联想确认的机器的保修范围内 ; 2)您按照随附的注册程序进行了有效的服务注册。但服务不适用于诸如电池、框架、覆盖物等机器的外部零部件或配套物。
产品无Think系列产品标识,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或产品合格证,或产品上的编号曾被删改或去除;
产品因不适当的安装、使用或在非正常的工作环境中使用(如温度过高、过低,过于潮湿或干燥,海拔过高,电压或电流不稳定,零地电压过大等等)所致的故障或损坏;
产品因误用、滥用(如超出工作负荷)和不适当的维护保管 (如碰撞、浸水)、意外 (如火灾、爆炸) 或自然灾害(如雷电、地震、台风等)所致之故障或损坏;
产品由非联想或联想授权服务商技术人员维修、处理或更改;
因使用未经授权允许在Think系列产品上使用部件导致的故障或损坏;
因使用过期、非合法授权、非标准或未公开发行的软件导致的故障或损坏;
产品因其它非产品自身质量问题所致之故障或损坏。
联想在授权服务商的服务中心提供本服务,称为送修服务。 就本服务而言,如果您要求联想提供其所规定的服务,联想将按照前述“本协议的内容”中体现的服务范围提供服务。
如果服务涉及到机器或零件的更换,则更换下的机器或零件属于联想的财产,更换上的机器或零件属于您的财产。您声明所有被更换的零件均是原件(原厂商提供或经原厂商合法授权使用的产品或零部件)和未作改动的。更换上的零件可以不是新的,但必须是能够良好运作,至少应和被更换下的零件性能相当。更换上的零件将承担更换下的零件的功能。 在联想授权服务商更换机器或零部件之前,您同意移除所有不属于联想服务项下的零件,您也同意该被更换的机器或零部件不存在任何限制其更换的法律上的义务或限制。
联想将承担您机器的如下损失:
1) 在联想或其授权服务商占有期间发生的损坏或损失(送修人无合理理由超过约定提取日期没有提取的除外);2) 在联想或其授权服务商付费的运送过程中发生的损坏或损失。
您同意负责取得所有者的授权,以使联想可以向您不拥有所有权的机器提供服务。
您同意将按照联想的下述指示行事,以获得联想提供的服务:
1)遵守联想或其授权服务商提供的故障判定,故障分析和服务要求程序; 2)备份机器中所有的程序和数据。
您将对服务的所有结果负责;
向联想或其授权服务商提供便利,自由和安全的机会,使联想能够履行相关义务。
联想将向您或您的授权使用者提供一个维护服务订单,该订单将授权您享有您购买的服务,您应负责保有维护服务订单。
您享有的服务将按照该保修扩展服务订单的规定,自机器保修期起始之日起1年、2年、3年、4年或5年后终止。保修期自原机器首次实际购买日起算,并以符合该实际情况的机器销售发票日期为准(如无有效销售发票,则保修期将自机器出厂日起算,且如果机器发票日期晚于产品实际交付日的,保修期自产品实际交付日起算)。
您必须向联想或您从其购得服务的联想认可的销售商付款。
联想保证其将以合理的注意和技能提供上述服务。
本保证是您排他性的保证,并将替代所有其他明示或默示的保证或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关于适销性或适用于特定用途的默示保证或条款。
如果因为有证据证实的联想的过错或其他责任给您造成损失,您可以要求联想赔偿。但是无论您请求的基础(如根本性违约,过失,不当陈述或其他合同或侵权之因),联想仅对如下范围内的损失承担责任:
1)身体伤害(包括死亡),对不动产或有形动产的损坏;
2)其他实际直接损失不超过您根据本协议支付的全部服务费数额。
该限制同样适用于Think系列产品的销售商和各类服务商,该限制为联想和销售商、各类服务商共同承担之责任的上限。
在任何情况下,联想和其销售商、各类服务商均不对下列任何情况承担责任:
1)第三方提出赔偿请求(上述第一项除外);
2)您的记录或数据的丢失或损坏;
3)特殊的,偶然的或间接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利润的损失和施救费用),即使联想、销售商和各类服务商已经知悉此种损失可能发生。
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均不能排除或限制任何成文法规规定,不能放弃或限制消费者的权利。
请保留您的发票作为购买服务的证据。如您无法提供发票,则以联想提供的或能够确定的信息为准。
您购机之日或购买服务之日以正式发票购买日期为准,如有确切证据能够证实实际购买日期与发票日期不同的,以实际购买日期为准。
您和联想均同意,本协议项下所有交换的信息均是非保密性的,如果您或联想要求交换保密信息,必须另行签署保密协议。
您和联想均不能在诉讼事由发生两年后再提出任何诉讼请求,除非当地法律对诉讼时效另有规定。
如果是非因您或联想的原因造成您或联想不能履行本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您和联想均可不承担任何责任。
在未获得联想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您不得转让本协议或您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指派他人承担您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任何上述行为将被认为是无效的。
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具强制执行力,并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仅在中国大陆区域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除外),联想才会提供本服务。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不含香港、台湾、澳门地区法律),但排除冲突法的适用。因本协议的执行、解释以及与此有关的一切争议和纠纷均应提交联想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裁决。
注意:本联想数据恢复服务(“本服务”)是联想(北京)有限公司(简称“联想”)在标准保修服务承诺外提供的有偿性服务。请您(又称“客户”)仔细阅读本服务协议(“本协议”),尤其是其中的粗体标示、特别提示或说明等内容。如您对此有任何异议或您的机器型号不属于您所购服务产品所适用的机器范围内的,请您不要对服务产品进行注册或激活(如有),更不要申请服务的实施。请尽快将您所购服务产品退还给原销售商,并可要求其退款,如您已申请服务实施或已进行了服务注册的,视为您完全同意本协议。本服务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区域内提供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除外)。
您必须先接受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才能使用本服务。签署本协议时,您必须达到适用法律规定的具备法定行为能力的年龄;如果您不具备法定行为能力的年龄,须由您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完成协议的签署。您点击“我同意”或“我接受”等按钮表明您确认同意或接受本协议。 展开>>
本服务有效期为一年,服务次数为一次, 自客户购买本服务所绑定机器之日起算,在客户索取服务时,需要客户出具购机发票,如果客户不能出具有效的购机发票,则以联想服务ePack销售系统注册之日起计算。
本服务仅为客户购买的指定机器内的硬盘提供一次数据恢复服务,服务期满后,即使您未提起任何数据恢复方面的需求,联想、联想销售商和联想授权服务商再无义务为您提供本协议项下的服务,亦不再退还任何费用。
同意向客户提供或实际向客户提供本服务并不意味着、也不保证客户的任何或所有数据将会得以恢复。
在提供服务时,客户的故障硬盘必须处于保修期内。
在将故障硬盘交付联想前,鉴于数据恢复过程中客户须将故障盘里能读取的全部数据进行备份,联想不对该类数据提供任何备份义务,亦不对该数据在数据恢复过程中的丢失或毁损承担责任。
在数据恢复过程中,故障硬盘可能显现出在您交付前或技术人员检测前未预见的潜在故障。
基于硬件原因,在进行数据恢复时可能需要打开硬盘盘体(即开盘);开盘将对盘体造成不可逆的物理影响甚至损坏,也可能使二次(后次)开盘恢复数据的成功率低于首次(前次)。
本服务适用于您购买本产品时锁定的一台ThinkPad品牌的笔记本内的生产配置的机械硬盘,但不包括固态硬盘。
对分属不同客户的故障硬盘予以独立包装并采取加贴保密封条或其他保密措施。
本服务仅针对硬件原因(如坏道或磁头损坏等原因导致的硬盘无法识别现象)导致数据丢失的情况,尝试性地恢复故障硬盘上的数据。
在数据恢复的过程中,客户可电话联系联想客户服务中心或者联想指定的授权服务商了解数据恢复进度,该客户服务中心或授权服务商将按照客户所确认或同意的电话、邮件等方式予以及时回复。
已恢复的数据将通过光盘等特定介质并采取密码加密后交付给客户,但仅限8G数据以内;如数据超过该限值,则客户需自行提供移动硬盘或其他存储介质。
已恢复的数据将会在首次提供该数据给客户之日起保存10(十)个工作日(“保存期”),保存期届满后即予销毁。保存期内客户如需要联想再次提供所恢复数据的,客户应另行承担费用并提供存储介质。
联想可将本服务或其项下具体服务事项转托给合格的服务商。
不对软件原因导致的数据丢失、毁损进行恢复;
不对客户硬盘能正常读取的数据进行备份;
不负责恢复硬盘内的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也不提供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安装;
不对被盗、抢或遗失期间或因此而导致的数据丢失提供本服务;
不对产品经用户或非联想授权服务商擅自维修、改装过且实质影响了数据恢复而提供本服务;
不对人为原因或未成年人不正当使用而导致的数据丢失提供服务;
不提供本协议未明确表明的任何活动或服务。
联想检查故障硬盘后,自客户电子邮件(或联想同意的其他书面方式)确认所需进行数据恢复的文件列表后五到七个工作日内,完成数据恢复。但通过开盘进行数据恢复通常需要更长的时间。
客户知悉以下风险并同意接受以下风险:
客户保证其在服务实施前已经完整、清晰、真实、准确地说明了故障硬盘的实际情况以及数据恢复的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文件列表、文件格式等信息)。
客户确认所提供的联系信息真实无误,且联想可使用该联系信息与客户进行联系、数据确认等。
客户应就所要求的硬盘数据列表等事项给予及时确认。
客户应当在接到数据恢复服务结果后2(贰)个工作日内(“验收期限”)验证数据并反馈;如未能在验收期限内回复,则默认为客户已经认可并接受数据恢复结果,客户接受此默认规则及其后果。
客户应按照约确认完成服务。
“保密信息”是指在以下条件下由客户向联想交付的载体中所载有的信息:
(A)在交付时于载体上或相关文件上标明为保密(或有类似标记)的;且(B)联想或其指定的授权服务商书面确认收到该载体。除非按照本协议明确规定,客户将不会向联想提供保密信息。
就从客户处获得的客户保密信息,联想保证和承诺:(A)将以保护其自己的保密信息的合理谨慎程度来保护客户的保密信息;(B)不将保密信息用于协议项下活动之外的其他用途;及(C)不将保密信息披露给除因工作需要而“需要知情”的涉及本协议项下活动的联想或其关联机构、合作方的管理人员、雇员及专家顾问之外的任何其他人。“关联机构”指被一方控制、或控制该方,或与该方受共同控制的机构。这里的“机构”指任何公司、企业或其他法律实体;“控制”是指直接或间接的拥有影响所提及机构管理的能力,无论是通过所有权、有投票权的股份、合同或其他方式。
联想及其关联机构将在其经营业务的任何地方存储、处理和使用客户的交易及联系信息。上述信息将为双方的合作关系而处理和使用。联想也可能为业务目的将客户提供的个人信息提供给联想的承包商、业务伙伴及指定方,或者根据法律的要求披露客户提供的信息。如客户向联想提供属于第三方的个人信息,客户应保证履行了法律要求的相关义务(包括但可能不限于:已经通知了该第三方或已经获得了该第三方的同意)。
本协议规定的联想的义务不适用以下信息:(A)在披露时已属于或在披露后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但因联想违反保密义务所导致的除外;(B)在披露时联想已经掌握的且对其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信息;(C)在未违反本协议的情况下联想从客户之外的来源获得的信息;(D)由客户在未附带保密义务的情况下提供给第三方的信息;(E)联想未利用客户披露的信息独立开发的信息;或(F) 联想可以按照法律要求向法院、仲裁机构、政府部门或股票交易所披露保密信息。
本协议项下的有关载体或相关文件上所标明的保密期限均自该特定保密信息披露时起算。除非双方在有关载体或相关文件上对该特定保密信息的保密期限另有规定,否则保密期限按2(两)年规定执行。
本赔偿责任限制条款将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适用。
如因有证据证实的联想违约、过错或侵权而造成客户损失,联想将承担赔偿责任,但该赔偿责任限于:(a)人身伤害造成的损害;(b)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的有形资产的直接损失,及(c)任何其它实际直接损失或损害,该等最高赔偿额为在损失发生当季联想实际提供的服务所应得的服务费用。且为联想与联想销售商或各类服务商共同承担的最高限额。
尽管有上述约定,联想、其销售商、各类服务商不对以下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即使其已被告知该等损失或损害发生的可能):(a)与客户购买替代产品或服务的费用相关的损害赔偿;(b)偶然的、特殊的或间接的损害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宕机损失、利润损失、数据丢失、第三方异议或索赔等)。
因下列原因导致的一方无法履约的,该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需及时通知另一方,且需及时提供政府的有效证明:
自然灾害(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洪水、暴雨、台风、雷击)、战争、恐怖活动、核事故等不可抗力;
因火灾、爆炸以及市场上通常的原材料短缺。
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均不能排除或限制任何成文法规规定,不能放弃或限制消费者的权利。
请保留您的发票作为购买服务的证据。如您无法提供发票,则以联想提供的或能够确定的信息为准。
您购机之日或购买服务之日以正式发票购买日期为准,如有确切证据能够证实实际购买日期与发票日期不同的,以实际购买日期为准。
您和联想均不能在诉讼事由发生两年后再提出任何诉讼请求,除非当地法律对诉讼时效另有规定。
如果是非因您或联想的原因造成您或联想不能履行本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您和联想均可不承担任何责任。
在未获得联想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您不得转让本协议或您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指派他人承担您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任何上述行为将被认为是无效的。
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具强制执行力,并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不包括香港、台湾和澳门地区法律),但排除冲突法的适用。因本协议的执行、解释以及与此有关的一切争议和纠纷均应提交联想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裁决。